2013年4月13日星期六

从邓小平的“痰盂外交” 看中国风格


《开放》杂志讲邓小平“痰盂外交”,说小平用痰孟来恶心铁娘子,最后铁娘子还跌了一跤。内容的真假没空去考究,不过最近中韩领导人都在展示“肌肉”,在军队面前扮硬汉,倒感觉历史真是经常重演。

两个官二代,同样都是沾老爷子的光,都想让别人觉得自己硬。历史不同了,现在官二代们不用在外国元首面前摆痰盂来显示自己的“硬”了,只要动动嘴,或是竖两个导弹,都会让外界觉得这二得都有点硬了。

有点搞不懂,美国那个黑人总统为什么不硬一点?估计人家是民选的,天赋民权,民权再选出总统;不像那些官二,老一辈是枪杆子出政权,小二的就得继承枪杆子——所以两个二子不约而同都选择了军权作为巩固自己的像征。

什么时候中国不需要维稳,军队听人民的话而不是只某一政党的话,到时领导人就不需要装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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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章来自:http://news.backchina.com/viewnews-240063-gb2312.html

邓小平的“痰盂外交” 基辛格曾称邓是“肮脏小矮人”(图)

京港台时间:2013/4/13  消息来源:开放杂志 



  1982年,撒切尔夫人和邓小平在北京会面。

  在中共外交中,最为西方感兴趣的是“邓小平的痰盂”。西方外交官每有详细记载,基辛格在回忆录中因此称邓为“肮脏小矮人”。

  邓小平见外宾时脚下的痰盂举世闻名,西方外交官有详细介绍。前美国国务卿基辛格在回忆录中称邓为“肮脏的小矮人”。邓小平1977年在科学教育工作座谈会上讲话,每人脚下都有一个痰盂。

  说到文明吐痰,自然令人缅怀起毛泽东和邓小平那年代在公开场合的那些御用痰盂。

  曾经有一段好长的时间,我以为那些在中南海会客室或人民大会堂的痰盂只作装饰用,或作为中国人顽强地向外人特别是洋人宣示“以我为主”的天朝傲慢姿态。我相信这些痰盂只是装饰品,是因为在我从没有在任何媒体上面看过任何人正在使用这些痰盂,其次是因为我非常怀疑那些领导人真的敢在外国元首或贵宾面前吐痰。

  直到多年后读到国外领导跟毛、邓的会议记录或有关外国领导的回忆录时,才很确定的知道这些中国领导人在公开会客的场合确实经常往这些痰盂里吐痰。

  与美会谈邓不断吐痰的记录

  在中美建交前从一九七四到一九七五年的其中五次中美会谈中,按照美方相当仔细的会议记录,每次均出席的邓小平总共朝着痰盂吐痰十六次,在一九七五年十二月会见福特总统和国务卿基辛格一次吐痰最多,总共六次。该五次中美会谈中有关邓吐痰的描述共有以下八种措词:(一)邓往痰盂里吐痰(Teng spits into his spittoon.);(二)邓再次往盂里吐痰(Teng again spits into his spittoon.);(三)邓再次俯身往痰盂里吐痰(Teng leans down again and spits into the spittoon.);(四)邓俯身大声往痰盂里吐痰(Teng bends over and spits loudly into his spittoon.);(五)邓大声往他椅子旁边的痰盂里吐痰(Teng spits loudly into his spittoon beside his chair.);(六)副总理俯身往他椅子旁边的痰盂里吐痰(The Vice Premier leans down beside his chair and spits into his spittoon.);(七)邓俯身往桌子下面的痰盂里吐痰(Teng bends over next to his seat and spits into a spittoon under the table.);(八)邓俯身到桌子下面,往他椅子旁边的痰盂里吐痰(Teng leans down beneath the table and spits into the spittoon beside his chair.)。

  邓小平不仅常常吐痰,更多次在对方发言中途吐痰,要对方等他吐完为止。

  当时任职于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曾多次参与会谈的洛德( Winston Lord)回忆说 “他坐在椅子上双脚仅仅及地,他是个烟鬼,并随意使用痰盂。”也曾跟邓小平会面的白鲁恂教授(Lucian Pye)则记载如下:“他坐在垫得厚厚的大椅上……脚勉强碰到地面,当他俯前使用痰盂时,甚至是双脚悬空。”

  邓小平烟抽不停吐痰技术高超

  前加拿大驻美大使伯尼(Derek H. Burney)一九八六年陪同当时加拿大总统莫朗尼访华,在会见邓小平时他观察到,“会上邓小平烟抽个不停,偶尔使用痰盂,惟弹无虚发。”一名曾于一九八八年陪同时任菲律宾副总统的劳雷尔到北京会见邓小平的菲律宾官员也对邓的吐痰技术印象深刻:“他烟抽个不停,一支抽完就用余烬来点另一支。他也向着痰盂吐痰,奇准无比。”

  从若干曾与邓小平打交道的观察家的分析,邓小平的吐痰行为似乎具有一定模式和助语作用。也有参与中美建交前多次会谈、时任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的史考克罗夫特(Brent Scowcroft)回忆说,“他烟抽个不停,我的意思是指他一支又一支的抽,一支抽完就用它来点另一支。他总会有个痰盂,每隔一会儿,他就会提意见,然后转过身去“咳吐””。于七○年代在美国国务院驻外事务处工作的尼克斯(Robert Nichols)也察觉到邓有类似的吐痰模式,“邓小平身边有个痰盂,当他提完一个意见,就会向着痰盂吐痰,响起“乓”的一声。”

  邓有时也会借助吐痰以示鄙夷,卡特总统时代任安全会议中国事务主管并亲北京的奥森伯格(Michel Oksenberg)这样形容邓小平,“他经常吐痰,声情并茂。一次,他为了骂苏联的扩张主义骂得更起劲,就向痰盂吐了一口痰。”一位泰国外交家这样描述邓在入侵越南前夕的表现:“邓对越南恨入心脾,他使劲的向痰盂吐了一口痰,把越南人骂作狗。”从会谈的记录也可见,单刀直入的邓小平并不把油腔滑调的基辛格放在眼内,他经常在基辛格发言时痰兴大作,也可能有恶搞的成份。

  外国政要深受邓小平吐痰困扰

  基辛格其后在其回忆录《白宫岁月》(White House Years)里,就形容邓小平是个 “nasty little man”(肮脏小矮人)。最近基辛格也再提到对邓吐痰不敢恭维,“邓放个痰盂在前面,并不时向着痰盂吐痰,所以他没有周恩来的优雅……”

  一九七五年,快将出任美国国务卿的美国外交官万斯(Cyrus Vance)到中国会见邓小平时,就深受邓吐痰所困扰。据国际礼仪专家罗杰(Roger E. Axtell)在其畅销书《世界身体语言之礼与非礼》(The Do‘s and Taboos of Body Language Around the World)的叙述,“每当邓清喉咙,俯身吐痰之际,万斯都不动声色。但观察家的确注意到,每次邓吐痰时,万斯都本能地把腿移离痰盂六寸,并在邓完事之后,把腿移回原位。”

  罗杰观察到,中国人原来视在公众地方吐痰是卫生行为,因为这等于清除人体内的秽物。他说,中国人用手指捏着鼻子喷鼻涕,直接让鼻涕射到地上,也是同样道理。他的中国朋友反问他,“这有甚么不妥呢?那你们洋人怎样做的?”罗杰就解释说会用手帕。那中国友人就反诘道,“然后你就把手帕放回袋里,那岂不是说你整天袋着这泡秽物?”

  要是连洋男士都对邓当众吐痰那样感到不安,那些洋女士料必更感困扰。戴卓尔夫人因香港前途问题被迫要近距离会见邓小平时,肯定如受酷刑。失魂落魄之余,可能与她在会见邓小平后在人民大会堂外台阶摔倒有直接关系。英国资深传媒人安妮·罗宾森(Anne Robinson)女士很同情戴卓尔夫人的遭遇,她在自传里说“那个时为中央军委会主席,却实为最高领导的邓小平坚持要在自己和戴卓尔夫人中间放个痰盂。到底他是否知道,或者是否真的不知道他的欧洲客人会对这非常恶心?知道也好,不知道也好,反正据报导他吐了很多次痰就是。”

  由此可见,我们大有理由假设,不论邓小平是蓄意还是无法自控,其痰盂及其频频吐痰的行为,曾经在中国政治,起码是中国外交史上产生过一定作用,就是令对手感到厌恶,坐立不安,神不守舍,进而为减轻痛苦欲速战速决而乱章法。戴卓尔夫人若因而表现失准,以致未能扞卫香港人的利益,也毫不出奇。

  吐痰改革,只是比李鸿章进步一点

  邓小平即使在一九七九年访问美国时也在谈话中间大声清喉咙、往痰盂里吐痰。他访问日本时,据说也一样照吐。但前新加坡总理李光耀于一九七八年接待邓小平来访时,把一个瓷痰盂和一个烟灰缸放在邓面前,邓居然两样都没有用,在晚宴时也同样两样都没有用。到底是不是因为邓小平觉得在爱标榜清洁而且是华人的李光耀面前吐痰会感到尴尬和自卑?但起码,这说明邓小平的当众吐痰行为,甚至吸烟,也是可以自控的。

  要是有人觉得邓小平或许多中国人使用痰盂是落伍,但这比起满清重臣李鸿章外访欧洲时拒绝使用痰盂,执意把痰吐在名贵地毯上面,似乎就是进步;李鸿章落伍么?但比起东晋时期的苻朗把痰吐到侍从嘴里(即“肉唾壶”),似乎又大有进步。

  文章转载自《开放杂志》

2013年3月22日星期五

从奶米粉事件看香港自由度的倒退

 
 
究竟米粉是不是等于奶粉?香港海关在3月15日给出了一个令世人啼笑皆非的答案。
 
就在这个内地的"消费者权益日"当天,香港海关扣押了从南京赴港旅游的黄小姐,指控她违反港府当月开始实施的"禁奶令":即每位从香港出关的游客只能携带不超过1.8公斤(约两罐)的配方奶粉出境。而黄小姐当天除了携带两罐奶粉外,还带了两罐奶米粉。
 
香港海关人员扣押黄小姐的时候犹豫了一下,据黄小姐说,海关人员不确定是不是多带了奶米粉也算是违法,但最终按"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的原则把黄小姐扣留了。令黄小姐觉得更冤的是,她因为怕违反这一条例,进港前还特意跟入关检查的香港海关的人员咨询过,是否带米奶粉不违法,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她才敢多买了两罐米奶粉。
 
暂且放开黄小姐的案例不说。我们来看看香港这个无厘头的政策是如何出台的?
 
实际上这个政策是梁振英政府于3月1日刚刚实施。港府在2月22日刊宪,修改了《2013年进出口(一般)(修订)规例》,决定从3月1日起,建议规定除非获工业贸易署发出许可证,否则禁止从香港输出供36个月以下婴幼儿食用包括奶粉或豆奶粉的配方粉,规例227日交立法会,31日生效。
 
梁振英出台这个政策的原因是太多"水客一族"将香港的奶粉带到深圳倒卖,也有不少来香港旅游的内地游客买了许多奶粉到内地。这导致香港部分地区的某些品牌的奶粉严重缺货,一些港人开始要求政府出台政策予以限制。
 
港府在出台上述辣招之前,已经出台了一些限制水客的措施,包括限制水客携带行李的尺寸以及加强检查等,并同时为香港当地家庭设立中央订购奶粉热线,但是收效不大,最终令梁振英出台了这个政策。
 
香港的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在解释这一条例的时候说,(2013年)农历年前推出的一系列与奶粉供应相关的措施(已经)收(到成)效,但长远仍有必要修例,并认为不会影响自由贸易。他特别说明,从事正式出进口的公司可以申请出口证,但会集中在有正式进口再转口的公司,而非适用于个人携带奶粉。而因应个人自用需要,香港的父母可能会带幼儿到内地旅行,所以当局建议每名16岁以上人士可带不超过1.8公斤奶粉,即大概两罐。考虑到不希望小朋友被卷入带水货行动,故不容许16以下人士携带奶粉。
 

从香港官员的上述解释中,不难看到,越来越多的水客族从香港带奶粉,已经令港府官员备受压力,终于要祭出每个成本不得携带超过2罐奶粉的"限奶令"。而官僚们的长官意志明显也影响到了底层的海关工作人员,因此有人宁可错杀,也不肯遗漏,最终酿成了因为两罐米粉而扣押内地黄小姐的无厘头闹剧。
 
香港政府急急忙忙出台限奶令,实际上是一个"多输"的政策。
 
为什么说是多输呢?
 
应该打击的是囤货商
 
 
第一输,港府此举打偏了方向。
 
其实港府本应该是打击那些屯货的供应商,但这次的政策却是打偏了,而且偏得厉害。从目前来看,最受打击的是那些需要香港奶粉的内地同胞,还有那些靠携带奶粉过境赚取生活费的香港底层人士。
 

这里补充一点背景资料。香港本地基本上是不生产奶粉的,主要的奶粉来自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法国及日本等地。而这些地方出口至香港的奶粉跟出口到中国内地的奶粉,其实本质是一样的内容,只不过自从三聚氰胺恐慌之后,不少内地消费者对内地上架的所有奶粉都失去了信心,连这些挂着洋招牌的洋奶粉,只要打上了简体字,身价也低过从香港直接买回来的同牌子的奶粉――这是实际情况,是香港的调查记者做过详细调查之后发生的,具体的奶粉品牌就不提了,免得读者误以为本栏在这里做广告。
 
好了,作为自由港,香港是外国商家的出口乐土,那为什么香港还会缺奶粉?其实这也是一个伪命题――香港从整体上看,实际上并不缺奶粉,只是在个别水货客常去的地区(如上水,旺角等地),有某些内地人普遍喜欢用的牌子有缺货的情况。实际上,在笔者居住的港岛区,一直就没有缺奶粉的情况出现过。楼下的街市上还不时有某内地人喜欢的奶粉品牌在做促销,买两罐就送玩具或是其他生活用品。
 
至于部分品牌的奶粉,之所以会短缺,除了内地游客和水货客的原因,更主要还在于供应商有意无意地将上述品牌的货物更多地分配至深圳的内地进口商。
 
大家知道,在香港,奶粉一般在超市、杂货店和药店里销售。香港的记者不久前调查发现,有香港的超市会直接将内地人喜欢的品牌的奶粉送至距离深圳关口十五分钟车程的湖贝路,而深圳不少港货店都在这里入货,美赞臣、美素佳儿、惠氏等内地大热的奶粉在那儿一应俱全,货量比香港还充足。不同的是,在香港零售价$294港币的美赞臣A+1,在那儿却是是$342,如果再卖到深圳市内,港版的美赞臣A+1的零售价则会被抬高至$405。
 
另一方面,香港的药店大多深入社区,因此也成为港人买奶粉的主要场所之一,但这里的东主大吐苦水说,近期水货客抢货,但奶粉商明知情况,却根本不给药房增加供货!他们向奶粉商多次提出要求,但均未能有效提高进货量。
 
药店商人解释说,近几年来,农历年前抢货,农历年后奶粉商加价,已经成为一个固定模式,而加价之后,通常奶粉商给药店的货源又会变得充足。所以,实际上香港出现个别品牌的奶粉荒,除了内地游客和水货客之外,奶粉商囤货才是最主要的原因。香港一些药店更透露,在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春节前夕两度约见香港几大奶粉商,要求稳定供货量后,奶粉商仍然没有实质行动。
 
第二输,港府并没有赢得香港市民的普遍支持。从香港的海关公布的数据来看,被捕的200多人中,绝大部分是港人。没有住在香港的人可能有所不知,是什么样的人才会每天冒险带着奶粉出境去深圳赚钱?其实大部分是香港的贫下阶层。那些在背后指挥的走私商人,是不会现身的。那些底层人士每携带一罐奶粉,只能收到10-15港元,算成人民币不过8到12元钱,就算一天跑五趟下来,也不过赚40-60元钱,这些钱,在香港其实也就只靠吃两餐快餐,如果是在中环,甚至还不够吃一餐饭的价钱。
 

而这次的限奶令,最高罚款可以高达50万,而且可以判刑2年。这是何等的严厉?!也就是说,那些替水货商人携带货物的底层人士,可能赚一天吃饭的钱,就得到牢里吃两年的饭,另外或许还要赔上50万港币的罚款!当然,港府说了,那是最高刑罚,一般不会针对普通的携带者。但是谁又能保证,在今天民粹之风盛行的香港,法官不会出现错判?上述酷刑甚至连一些香港本地评论员都看不过眼,直斥港府把携带奶粉当作走私白粉,甚至判刑比走私白粉还严重。

香港自由精神倒退背后
 
第三输,港府限奶令实质上是违背了一直以来所奉行的"不干预市场"的精神,而这一做法一直是香港这个弹丸之地吸引众外商之处,也是香港自由港得以延续的基础。笔者认为,限奶令对香港最大的伤害,可能莫过于沉重打击了外界对于香港自由港的诚信。
 
今天,港府可以为了挽救个别政客的民望而推行一些民粹措施,他日,谁能保证政客们不会为了其他的事由而打击正常的商业和投资活动?
 
拿限奶令来说,香港并非奶粉的原产地,只不过是中转站而已。在香港购买奶粉,不管量多量少,本质应该是自由港的市场行为,不能成为犯罪的理据。如果要限制购奶粉,为何港府不限制内地人来买LV或是其他名牌?
 
当然,有支持港府的人说奶粉是特殊的商品,因此有必要限制――这些人又错了,且不说香港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缺乏奶粉供应(这一点香港媒体已经有大量调查内容为证),即使是那些水货客威胁到了香港本地的奶粉,在一个讲文明、法治的地区,港府也应该采用适当的手段,经过立法会咨询之后再推行这一政策,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先执行,再寻求立法会支持。最差,至少在香港的海关口岸,也应该有提醒内地游客的宣传册或是明显标识吧?如果这些都做不到,也不应该把奶米粉也纳入禁止携带的货品行列吧?
 
表面上看,南京黄小姐是受害于香港海关人员,实质上,她是港府政策民粹化的牺牲品。如果再往深层了看,梁振英限制内地游客携带奶粉似乎是为了香港民众着想,但是如果剖析更深层的原因,实际上是自他自上台以来,因为自身房屋的违章建筑等问题影响到其个人诚信,使得其民望不断下跌,他急需一两个政策能挽回香港民心。但香港社会近年来因为经济衰退、房价泡沫等,令民生问题不断被政客放大,使得民众对于梁振英越来越失望。
 

2013年2月21日星期四

香港楼价高企 立法会议员竞建议利用桥底空间



香港的房价和房租已经让底层人士苦不堪言,但是梁政府目前还拿不出一个实际有效的办法在短期内急速增加住宅。为此,竞争有立法会议员(陈婉娴)建议利用城市立交桥的桥底空间,可以把集装箱货柜改装一下,放在桥底让人住。
以下粘贴一份香港社会评论员Michael Chugani(中文名:简宁)今天发表在头条日报的一个评论,从这个短评浓缩了香港高房价引发的社会问题,包括居住条件恶化,年轻人结婚推迟,居民功利性增强等。
值得留意的是,简宁对于陈婉娴的提议似乎有所不屑。但我认为,如果看看陈婉娴提议的出发点,即政府公屋的窘状,以及底层人士,特别是住在笼屋里的人那种极度窘迫的情况来看,这个建议还是有其积极的一面——当然,我也不认同这是个长期解决之道,但在目前的香港,只能说,这是比住笼屋要好得多的权宜之计。要怪,就只能怪香港政府长期以来对于这些问题缺乏一种前瞻性思维。
简宁的内容如下(中英文对照,还是一个不错的学习英语的途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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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ving under flyover* 
*住在天桥底*


I am thinking seriously about living in a shipping container under a flyover. My landlord will soon raise my rent to a level I can't afford. Rents in Hong Kong are skyrocketing, which means they are going up a lot very quickly. Even rents of subdivided flats are sky-high, which means the rents are so high it's like they have reached the sky. Legislative Councillor Chan Yuen-han wants the government to convert (change) shipping containers into homes and put them in the empty spaces under flyovers.
        我很认真地考虑要住进天桥底的货柜去。我的业主很快便会加租,贵得我负担不起。香港的租金狂涨(skyrocketing),不时在转眼间攀升高位。即使是(当刂)房,租金也达天价(sky-high)。立法会议员陈婉娴要求政府将货柜改装(convert)成房屋,放于天桥底的空地。

Just think of the rent I would save by living in a converted shipping container. I could finally afford to impress beautiful girls with pricy (expensive) presents. But Hong Kong girls are very money-minded (interested in money). Would they dump me (slang for get rid of) if I took them home for a romantic evening in a container underneath a flyover Even if they don't dump me, their money-minded mothers would forbid (not allow) them to date someone who lives in a container instead of in the Mid-Levels. Chan Yuen-han has a duty to advise me about that since it was her idea to convert containers into homes.
        只消想想住进改装(converted)货柜后省下的钱,让我终于得以负担昂贵(pricy)的礼物去取悦美女了,但香港的女生很市侩(money-minded),要是我带她们到天桥底的货柜过浪漫一晚,她们会否就此抛弃(dumpget rid of的俚语)我?即使她们没有抛弃(dump)我,她们市侩(money-minded)的母亲必然会禁止(forbid)她们继续跟住在货柜而非半山的人交往。陈婉娴有责任替我想想办法,因为是她想出要将货柜转换(converted)成住屋的。

        Containers that are converted into homes must use portable toilets because the spaces under flyovers do not have sewage pipes for proper toilets. Portable toilets can be moved from place to place. They have a storage area underneath the toilet bowl to collect the urine and excrement, which must be regularly emptied. The portable toilets inside the converted containers would surely shake when big and heavy trucks speed along the flyovers above. This shaking could cause the portable toilets to topple over (lose balance and fall). All the urine and excrement would spill out. I am worried this could happen while I am having a romantic evening in my shipping container. The girl would surely dump me, even if she was not money-minded. I think Chan Yuen-han should first live in a container under a flyover for a month. She could then give me a full report before I decide if I should do the same.
        变成(converted)住屋的货柜得用流动厕所(portable toilets),因为天桥底并没有正常洗手间要用的污水渠。Portable toilets就是流动厕所,马桶下有个储便槽,收集大小二便,得定时清理。每当天桥上有重型大货车飙过,这些改装(converted)货柜内的流动厕所(portable toilets)必然会强烈摇晃,导致流动厕所(portable toilets)倒翻(topple),所有的大小二便会倾泻而出,我很担心这会在我于货柜内享受浪漫良夜时发生。即使那女孩并不市侩(money-minded),她也必定会抛弃(dump)我。我认为陈婉娴应该先住进天桥底的货柜一个月,再给我一份完整报告,让我权衡一下是否要这样做。

        中译:七刻
        Michael Chugani 褚简宁

2013年2月17日星期日

唐太郭妤浅年三十被刑事指控


今年没有年三十,所以廿九当作年三十。在中国人最重要的节日收到传票,相信唐唐心里不好受。香港特首选举结束已经许久,但是候选人之间的风波看来还远未了结。唐英年的太太郭妤浅大年夜收到传票,或许让外人看到港式“人民内部矛盾”(刘梦熊语)的严峻。
到底僭建需要不需要负刑事责任?香港的媒体挖了不少料。时间所限,还是以港媒的内容作为参考吧:



【以下内容来自香港媒体报道】

前政务司司长唐英年在去年特首选战期间,被揭发九龙塘约道七号大宅僭建「地下唐宫」。屋宇署经过近一年「剥皮」式调查,赶及在提出刑事检控限期前,在年廿九向「唐宫」业主代理人唐英年太太郭妤浅,以及涉及工程的专业人士及承建商发出传票,控以违反《建筑物条例》。案件下月13日提堂,涉案人士最高被判监三年及罚款100万元。唐英年夫妇不在港,昨透过发言人称不评论事件。


案件下月13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由于大宅以公司名义持有,郭妤浅是公司唯一董事,故以业主代理人身份遭票控,其余与工程相关人士也「一镬熟」,包括负责地基及楼宇结构工程的注册结构工程师黄柏林;认可人士建筑师何仲怡,以及工程承建商,各人分别被控违反《建筑物条例》第401AA)条及第402A)(c)条

据该两条条文,若有人涉嫌未获得建筑事务监督的批准进行建筑工程;以及与工程直接有关人士,明知而在提交的相关文件内,「就重要事实作出失实陈述」,均属犯罪,前者可被罚款40万及监禁两年;「失实陈述」刑罚更重,最高可处罚100万元及监禁3年。

自去年213日,竞选特首的唐英年遭传媒踢爆大宅涉及僭建后,事件已纠缠接近一年。唐上月3日出席电台节目时,称对调查不耐烦,向屋宇署「发炮」,指屋署四度进入大宅探测、钻洞采样本等方法,进行「剥皮」式调查。 

  疑有人作失实陈述

屋宇署同日反驳,首次明确表明在调查唐宅地库初期,已有足够资料展开刑事调查,怀疑有人向屋宇署作出失实陈述。

当局刑检部署也紧接「出笼」,律政司在年廿八(28日)表示,指律政司司长袁国强为免产生偏颇和不当影响印象,授权刑事检控专员薛伟成处理「唐宫案」,翌日即向郭妤浅及相关工程专业人士发传票,提出刑事检控。
屋宇署昨指,早前将调查报告、测试分析结果、证人供词及供词分析等相关资料交律政司,律政司经深入研究及考虑有关资料及案情后,决定提出检控。
根据土地注册处资料,约道七号于02年由唐英年夫妇共同持有的海外注册公司买入,2010年唐英年将所有股权转让妻子,她成为公司唯一董事,2002年买入单位的楼宇买卖文件也是由她签名。
公开「认罪」不能成证据


刚晋身全国政协、可能成为政协常委的唐英年未被检控。在「唐宫」僭建丑闻揭发后,唐初时仅表示「挖深咗」,指建造地库是太太主意;郭则声泪俱下称「成件事我一手搞出嚟」,将责任「揽上身」。
港大法律学院助理教授张达明指,业主代理人未必是专业人士,控方提出检控,便要证明代理人有实际参与僭建,而且是明知故犯,否则不一定要为物业的违规建筑负责。有法律界人士表示,虽然唐太曾公开「认罪」,但公开场合言论不能成为呈堂证据,「律师可以话佢当时讲大咗,冇理由入晒被告数,可能俾人威逼㗎」。
土木及结构工程师苏耀坤指,工程人员因僭建遭刑检过去「闻所未闻」,以往僭建个案多是物业取得入住许可证后进行,由业主承担责任。他指,楼宇建筑工程完成后,需向屋宇署申请入住许可证,申请表上要有认可人士、结构工程师及承建商三方签名作实,证明单位按获批图则兴建,估计涉案人士因涉在有关文件「失实陈述」被控。

唐英年被揭僭建大事记
2012213
唐英年被报章揭发于约道七号的大宅涉僭建地库

2012214
屋宇署派员入屋调查僭建物被拒

2012215
报章揭发约道七号大规模僭建地库的图则草图

2012216
传媒出动吊臂车高空拍摄唐宅情况,屋宇署人员确定约道七号大宅地库是僭建;唐英年及太太郭妤浅开记招,指违规地库是郭的主意,唐太声称愿承担责任

2012316
梁振英批评唐英年僭建不只是僭建问题,而是诚信问题

2012325
唐英年因僭建问题民望急跌,其后梁振英当选特首

201313
唐英年接受电台访问,质疑屋宇署执法双重标准,屋宇署指已完成调查唐宅

201329
屋宇署发出传票,检控约道七号大宅业主代理人郭妤浅、认可人士、注册结构工程师及注册承建商,下月13日聆讯

数据源:香港《苹果》资料室 

2013年2月3日星期日

“查册风波”显示香港信息披露机制倒退



最近跟“熊咬狼事件”同期惹港人关注的是公司查册立法的修订案。

事源港府正在修改的《公司条例》,这个法例主体在2012年7 月获立法会通过,而其中13 条附例将从2013年2 月起分批提交立会,港府的目标是今年7 月前完成立法。这13条附例中,有一个涉及公司董事资料的修改,提及以后只有公职人员及公共机构、清盘人、接管人及破产案受托人等,才可以在履行职责时进行查册,索取有关公司的董事身份信息资料。

目前公众可以通过查册了解香港注册公司的董事身份,甚至身份证号码,这个信息披露在信用社会非常有用,可以帮助大家了解公司的真正管理层是哪些人(包括他们的身份证号码、住址信息等),如果再配合其他公开信息渠道,则可以将某些董事的个人身家及商业利益相关的信息勾画出来(如配合地政署的住房交易资料可以了解这些董事的持有物业情况)。

查册到底有哪些作用?我这里综合香港媒体的信息整理如下:

——反洗黑钱及资产转移,公开资料有助于监察洗黑钱活动及增加董事的责任感(银行公会代表称);

——追查恶意拖欠员工薪酬的不良雇主。如果不能查册,将无法了解那些拖欠员工薪水的雇主的真实身份;劳工团体针对雇主恶意破产来逃避欠薪行为时,往往需要通过查册了解这些雇主的其他物业资产,从而为那些受害员工讨薪(职工盟总干事蒙兆达);

——防止上市公司进行侵占小股东的关联交易。传媒、公众及投资者可透过查册,追查上市公司披露的交易对手是否真的“独立第三方”。可能一千宗交易最终只有几宗被查出有蹊跷,但最重要是带来阻吓,令大股东不敢肆无忌惮;

——防止或是恫吓商业诈骗:这一点对中小企业特别重要,因为他们资源少,很多时候只能通过查册来了解潜在合作方的信用情况。例如,如果有人自称“李嘉诚”,再开一家香港公司做生意,如果公众不能查册,了解此人的地址及身份证号码,如何才能核实他是长实主席李嘉诚,还是某个想招摇撞骗的骗子?

又比如,目前香港买楼都需要通过律师及中介查上一手业主的信息,以及这个楼盘是否涉及未了的官司或是产权存在问题,如果不能查册,有可能让那些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

从上面来看,“查册”对于传媒及调查机构了解公司董事及主管的身份很有帮助。

当然,不想被公众了解身份的某些商界或是政界人物觉得这是一个潜在的风险,所以上述港府的修改获得代表大财团的商界组织的赞成。不过,其实香港的大律师公会及香港律师会早前已经提交文件指出,并没有迹象显示,查册行为会造成滥用信息,并对公司董事造成滋扰。

所以港府说限制查册是维护董事的隐私,这一点被外界炮轰无厘头。有人公开要求,政府披露过往董事对查册行为“投诉”的案例统计,但是港府根本拿不出来——坦率地说,那些没有问题的董事,根本不用怕被人查;被人查出有问题的,哪还敢去投诉谁啊?!

香港传媒更担心,这样做不仅阻碍信息披露的公开透明,不利于“揭黑”,更有可能是香港陷入自由倒退的序幕。有鉴于此,香港记者协会主席麦燕庭公开批评港府有关条例削弱市民的知情权,而且指责港府从来没有咨询过新闻界便出此修订,与申诉专员公署研究的《资讯自由法》精神相违背。她暗示,如果政府强行通过,记协也最终会提出司法覆核。

在压力之下,港府开始对传媒有一点退让,说允许传媒查册。但是麦燕庭不收货,因为她担心,港府会在“传媒”的身份界定上做文章,最终使得只有被港府认定为是“传媒”的才能查册,所以她呼吁要维持现有查册制度。

香港民间对于港府这种信息披露机制的倒退大喝倒彩!港人甚至认为这是港府为中国内地贪官提供洗黑钱的通道(这个我倒不这么绝对认为,内地贪官真的要隐藏财富,可能还是选择其他国家更安全更具隐蔽性);还有一种说法是梁振英和他手下主要干将之一的陈茂波接连被查出违章建筑,跟公司查册有关,其实这种看法也有点偏了,从公司条例的修改时间来看,那时候梁振英还未必就能上台,从整个修订流程来看,这次修改可能更主要是反映了香港商界的意见。

不过港府收紧“查册”措施在我看来,的确是不明智之举。多余的不说了,至少说明港府当权者已经脱离民众,离自由经济越来越远。CY一直希望推行“大政府”,引导经济。但从港府干预“查册”来看,所谓“大政府”只是外表,实质是走回内地官场的干预路子,这对香港长远来说不是好事。
在外界压力下,2013年2月2日,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教授接受电视台采访时态度出现软化,他说,有关公司条例的查册方法,目前还是在探讨阶段,当局对此持开放态度,希望达到维持私隐及知情权的平衡,同时可以回应公众的顾虑。至于董事资料查册的相关附例修订,可以安排在5月的最后一批附例上立法会,所以有时间研究。

不管怎么样,港府这个行为本身,已经显示香港的经济自由度正在倒退。只是很可惜这次陈家强教授又当炮灰了。

香港人一直说陈教授是“傻强”(无间道里的黑道马仔,人很仗义但不得志,只是做黑帮大佬的走卒)。这真不好说,这个从象牙塔里出来的(当年科大商学院院长)财务学教授,何尝不知道信息披露对于提升公司管治,进而提升经济效率的作用,可惜屁股决定脑袋,从在其位谋其政角度来说,他的行为举止是可以理解的。或许等有朝一日他从港府退出,我们有机会听到他自己个人的一些自由派观点。
过往被香港传媒通过查册方式披露的丑闻或是涉及公众利益的新闻包括:
——香港发展局长陈茂波的劏房丑闻;
——区议会种票疑云;
——天价豪宅的买家身份;
……

2013年1月25日星期五

熊咬狼:刘梦熊爆料梁振英无信用


昨天晚上刚刚写完CY(梁振英)的金发局背景,其中提及,CY其实在竞选之初属于弱势,后来是靠竞选团队的良好策略和走一些偏民粹的政策吸引了香港中低层市民。其竞选团队被不少人称为“梁粉”,但是实际上,未必所有梁粉都是CY所真心依赖的人物。今天香港传媒就全面曝光了头号“梁粉”刘梦熊与CY反目成仇的事。

刘梦熊早年以炒期货起家,据其自述,他在炒期货方面还是挺厉害的行家,眼光比较准 。但是后期,有一定资金 后,他开始做香港壳家,主要专长是替人买上市公司的壳,然后注入所谓的资产后拉升股票价格。他可以从买/卖壳者那儿得到佣金,也可以通过买入卖壳者的股份获益。

港媒戏称之为Dream Bear(DB)。这个名字在我看来,颇有半开玩笑的意思,因为这既可以说是一个中英直译,也可以翻译为“做梦的熊”。其实本人一直并不看好DB同学,倒不是说他无才(相反,DB在财技方面相当有才华),而是觉得他不是走仕途的人,不应该淌这政治的浑水。为什么不是走仕途的人?待会再说。

熊的梦当然是想进入CY的管冶班底,至少他跳出来支持CY的第一天,我就觉得,这个做期货有的人,把他对于期货的投资理念用于政治上了。在CY最需要支援的时候,他跳出来,这样他才最有可能谋得一官半职。

为什么他不选唐?当时唐的远期价格太高,投资这个工具的值搏率太低。

唐英年的财经人脉兵强马壮,连全香港最高傲的金融沙皇任志刚都愿意替唐英年卖命(直至CY上任,任志刚都不愿入阁,这一点骨气笔者还是比较欣赏的),还有商界重量级人物李嘉诚也公开支持(老李后来受到XXX压力,挺CY声音小了许多,但仍然坚持自己选择,这令人倒是很拜服他的为人),此外,香港东亚银行主席李国宝更是公开对传媒表示,整个银行界,没有人支持CY。

可以看到,CY竞选之初,形势颇弱,更是没有一位重要的财经官员鼎力相助!在香港这个金融城市,这样的特首即使上台,其实后期是很难开展工作的。

再说回DB,对他来说,如果唐上台,他根本无望进入政经官场,但如果CY爆冷胜出,他有极大机会获得上场机会。

所以DB主动跳出来支持CY,当年唐被曝有违章建筑时,他甚至一个人拿着示威牌去唐宅外,要求唐退选!随后又借参加北京政协之机,抢先一步与时任副主席的习近平握手,给外界以习支持“挺梁派”的印象(当时熊只是在第二排抢到了第一个位置,刚好习当时一改原来跟第一排先握手的习惯,跟第二排的人先握手,结果DB同学就占先了)。


其实DB如果一直稳扎稳打,还是有希望入阁的,但是刚才说到,DB其实不是一个适合走仕途的人,至少在中华文化圈如此。因为其一,他行事过于高调,无法做到守口如瓶,这是政治人物大忌。其二,他身边不乏红粉知已,而且被传媒曝光过几次,他倒也大方,从来不否认但,这个因素对于政客来说,是极为负面的;其三,关于他的财技,大家知道,说到“财技”,有时是有灰色地带的,比如借机会拉升股价出货等,对于大股东是好事是“财技”,但对于小股民,这实再不是一件让人觉得崇高的事。

我一直觉得,CY也实再是没有办法,当时支持的财经圈人物太少了,否则不会连这DB同学都会默认他为梁粉——昨天CY圈中人士就直言不讳对我说,CY其实对DB也是无奈之举,他又何尝不知道DB的形象。

到竞选后期,DB果然出了点问题,拉着另外梁粉去新界拉票时,被媒体拍下他的宴席上居然有帮派人物,这令CY竞选团队颇为尴尬。当时我就想,DB同学这下完了,CY可以默认他继续作为梁粉的地位,但肯定不敢再给他任何职位了;而照我对于DB的理解,如果CY不给他一点甜头,熊肯定会怒,曝出一些不利的消息来——就像当年DB同学向《21世纪经济报道》披露了上海首富周正毅的不少内幕一样(因为周没有付DB同学在香港买壳的佣金)。

其实既然是做梦,就有梦醒的一天,美梦醒后有落差也很正常,但每个人对于这种落差的反应是不同的——果然,今天上午看报纸《头条日报》,熊和狼撕破脸了。而这次,熊极怒!甚至曝光了当年XX支持梁的内幕。

这里引述一下两篇原文:

“刘爆梁僭建作古仔张震远:指控非事实”

「头号梁粉」刘梦熊未能在梁振英政府觅得一官半职,触发一场政治风暴。刘梦熊狠评梁振英「作故事、骗市民、骗中央」,披露梁在僭建事件说谎,虚构两名专业人士和一名律师曾检查大宅;又指控梁出尔反尔,未兑现委他任行会成员的承诺;更引述梁形容建制派与泛民之间是敌我矛盾。梁透过特首办表示,不作响应。梁竞选办主席、行会成员张震远还击,指刘的控诉与事实不符。

刘梦熊在一本周刊披露助推梁振英上台的幕后故事。他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我从来不打无准备、无把握之仗。现在的反对派怎样吵也好,香港市民也不会太重视,但如果我这个头号支持者和功臣出来反对他,就不同了。」

虚构验楼专业人士

刘揭梁振英在僭建事件中说谎底牌,指他虚构专业人士曾检查山顶大宅。刘曾建议梁要想办法交出证据,当时梁竞选办主席张震远指,交人方面很头痛,因两名专业人士和一名律师是子虚乌有。刘批评梁「作故事、骗市民、骗中央」。

梦熊入行会承诺没兑现

刘又指梁「过桥抽板」,二○一一年十二月中,梁当面答应委任他做行政会议成员。事隔五个月,梁指刘文采厉害、口才了得,但行会有保密制,刘未能发挥,改口答应只推荐他一人做政协常委。怎料刘数个月后看见一封梁写给中联办主任彭清华的信,发现梁竟推荐另一人。他找梁对质,梁指自己被迫在信上签名。

刘更指梁曾在一次私人聚会中表示,建制派唐梁之争是人民内部矛盾,但是建制派与泛民主派是敌我矛盾。刘指这种「左」的管治思维,会把一国两制引上歧路。

「说话经得起测谎考验」

刘昨日出席港大一个论坛,坚持自己的指控有事实根据,「我所讲的每句话,都可以经得起测谎机的考验」。他大感委屈:「我以天下人为己任,可以唔做任何公职,但系我必须做一个有尊严的人,讲番出事实的真相。」他称梁的行为已踩到他做人的底线,对他作出「名声上的威胁、经济上、政治上的打压」,他引用国歌:「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每个人被迫发出最后的吼声」。

张震远昨日发声明响应,指刘的指控与事实不符。梁早前交代住所僭建的文件已指出,买楼时有两位律师协助楼宇买卖事宜,身份已在详尽文件中披露。至于另一位测量师已逝世,为免其对家人造成困扰,决定不披露对方的身份。

特首办则表示,特首就物业僭建事宜,过去已作出多次交代,没有补充。




董建华致电赞梁振英梦熊揭特首战爆冷内幕 2013-01-25

去年初特首选举期间,原是「大冷门」的梁振英,最终成功跑出,到底何时扭转乾坤?刘梦熊在周刊专访中透露,是去年二月中有报章爆出梁振英的对手唐英年大宅僭建图则后,唐民望急跌,他更亲身到场派传单劝他退选。数日后,当时陪同时任国家副主席习近平访美的前特首董建华,和三月初港澳办主任王光亚先后肯定他大力挺梁的表现,就令他知道中央已敲定支持梁振英。

刘梦熊声称,去年二月中旬,唐英年被揭有僭建后,民调显示有近九成人要求唐英年退选,当时刘梦熊更到唐宅外派传单劝唐退选。在二月二十二日,董建华致电他说:「梦熊,你做得很好!帮了香港大忙,你支持振英,做得很好……有你帮振英,我就放心了!」刘梦熊认为,唐英年的僭建问题正风头火势,而董建华刚陪同完时任国家副主席习近平访问美国,相信事态已令到习近平注意。

去年晤贾庆林 廖晖不在主家席

「我真正百分百确信中央已选定CY,是在三月四日的下午。」当日作为全国政协的刘梦熊在北京出席政协会议,习近平会见全国政协时,首先与他握手,第二个是另一位梁振英支持者罗康瑞,习近平离开时又再与他握手。当时陪同习近平的港澳办主任王光亚还向习近平称赞他:「这位是我们的大笔杆子刘梦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刘梦熊就意会到中央已敲定梁振英做特首,他散会后立即致电梁振英报告好消息。

到去年三月十一日,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宴请全国政协港澳委员,刘梦熊认定,如果支持唐英年的全国政协副主席廖晖没有出现在主家席,就意味中央选择梁振英的大局已定。果然当晚廖晖没有出现,刘梦熊向身边的前澳门特首何厚铧说,「铧哥,支持CY的董(建华)来了,支持唐唐的大叔没有来,你怎么看?」何厚铧说:「尽在不言中,回去开香槟吧!」


香港金融发展局设立背后


CY为什么要设金融发展局?

2013-1-24 凌晨

业界各有讲法,但就本人综合香港媒体及接近港府人士的私下介绍,这或与CY要施展财经权势有关。这里就自己听到的说法总体如下:

先说2011~2012年选战之后的一些背景:CY与唐争位,靠的是有效的团队和策略。其实在开始,唐占尽上风,包括公务员体系及金管局体系,还有商界,均买他的账——有人说这也是为何唐迟迟才宣布参选原因,具体是不是,只有当事人知道了——但是从这种背景来看,可以预见,即使CY上任,也将面对以下局面:

1、需要安抚的公务员体系:CY在公务员体系内没有什么基础,虽然他曾经是非官守议会召集人,但是并非天天和公务员打交道(这点和出身公务体系的唐没法比)。而香港公务员体系和内地很不一样,港人享受法治久了,敢于顶撞上司的大有人在(一些大领导也不敢随意开除或是给底下人穿小鞋),包括公务员体系也是如此,CY要让他们臣服,颇难。

甚至连林郑月娥也在2013年1月接受媒体采访时承认,CY有必要了解公务体系云云。

CY的确做了相当的让步,据称他的竞选团队大部分人选后并没有进入政府体系任职,包括连特首办这么重要的部门都沿用了原公务体系的人马,一个主要原因便是希望拉拢公务员团队。


2、不是很听话的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前总裁任志刚是唐系人马,据说连陈德霖也是唐系的。可以想像,CY上任后,金管局未必会事事“听话”。

金管局承担香港的类似央行职能,也是独立的法定机构(即经过立法会批准的机构)。任志刚一直是一员猛将,很强势的一个财经官员。承借着当年和曾荫权、许仕仁共同击退金融大鳄的丰功伟绩,任志刚在香港官场体系中有超然地位。传闻他当年甚至敢于直接顶撞时任财政司长的梁锦松。例如梁锦松公开反对香港发债,但任志刚公开唱反调;又如,任志刚认为政府(财政司)提出的外汇基金4.5%的年化投资目标“过于乐观”。

CY显然也意识到自己上任后可能面临金管局未必配合的情况。在公务员体系没有绝对掌控权情况下,掌管香港2万4千亿港币外汇储备的金管局如果再不配合,CY的财经政策将举步为艰。

事实上,自雷曼迷债事件后,曾荫权当局和金管局的确在某些领域有些畏手畏脚。有人认为,李克强总理2010年访港后抛下10多项大礼,其中很多是发展离岸人民币业务的“令箭”,也就说,需要曾和金管局进一步借李的令牌,去内地央行及相关部门叩门,促请开放更多的人民币离岸业务给香港,但曾荫权和金管局并没有迅速把这些礼物变成实际的效益。

CY可能看在眼里,觉得着急,而他的理念是大政府,没有财经权的政府很难做到大政府,这部分解释了他为什么想要设金融发展局——其实以金管局的职能来说,如果要扩充一些金融发展的职能,完全没有问题。CY提出设金发局,背后的潜台词是他搞不定金管局体系的人,没办法让金管局按他的意愿来办事。

最后一点花絮,金发局据说是香港中小证券商提议成立,但是最终他们只有一位代表获入局,搞得金融界议员张华峰“非常失望”。

目前来看,CY设“局”,开局有些不利,因为这个机构目前定位为有限公司而非法定机构,接受的是捐款,表面上看,这样可以绕过立法会的监督,但实际上,这个局的政策是否能被其他公务员认同并执行,值得进一步观察。